问卷说明:
尊敬的城区居民:
您好!近年来,城区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扰民、环境污染、安全事故等愈发严重,广大市民意见很大、反映强烈,纷纷要求政府加强管理。为全面了解我县城区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真实想法,为社会治理提供指引,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充分的调研,拟出台《石台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管理规定》,规定在城区限放区域内(沿S325线至柏山渡安置房;西南:至和平居委会南山组;东:至县职教中心;北:沿S221县至杨潭大桥,沿S325线至交警卡口。),燃放时间为: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、二十四、二十五、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至初七、正月十五,共十二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请就您的个人情况及真实感受进行作答
问卷发布者:石台 发布时间:2017-12-25 23:37
(有效期:2018-4-4 23:33)
, 审核人: 石台